1 安全事件、事故发生后,应急小组应该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重伤、死亡事故,应由副总经理组织调查),查明事件、事故的原因、性质、经过、污染、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2 在事件、事故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对事件的责任人要做出行政或经济的处罚决定,必要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处理必须遵守“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方法措施不放过。
3本程序由管理者代表每年组织对其进行一次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当事故发生时,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对本程序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