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明确员工招聘原则、标准及渠道,规范人员招聘、甄选及录用程序,降低员工所带来人为差错、盗窃、欺诈及滥用设施的风险,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员工聘用的信息安全考察管理。
3 职责
3.1办公室
负责员工聘用的安全考察管理、保密协议的签订。
3.2 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考察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4 相关文件
《信息安全管理手册》
《记录控制程序》
5 程序
5.1 招聘依据
每年十二月份,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发展规划提出下一年度人员需求,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批准后拟定下一年度的《年度招聘计划表》。
各部门的年度招聘工作原则上应在人员招聘计划内进行,年中发生变动需增补计划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展招聘工作。
可录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 符合组织员工身体健康标准要求;
- 通过组织必要的背景调查与面试考评;
- 符合组织用人理念、符合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要求;
- 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劳动就业政策和法规;
- 了解应聘岗位的责任信息,并承诺完成其职责和承担信息安全责任。
5.2 人员考察策略
所有员工在正式录用前应进行以下方面考察:
- 良好的性格特征,如诚实、守信等;
- 应聘者学历、个人简历的检查(完整性和准确性);
- 学术或专业资格的确认;
- 身份的查验。
员工从一般岗位转到信息安全重要岗位,应当对其进行信用及能力考察。
5.3 对录用人员的考察
办公室和用人部门对拟录用人员重点进行以下方面考察:
- 根据应聘资料及面试情况初判应聘者的职业素质;
- 根据应聘者工作经历的调查,了解是否有重大惩戒及犯罪记录;
- 通过与应聘者沟通,了解其应聘动机;
- 了解其从事的专业和具备的技术水准,是否符合该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考察的结果应记入《应聘人员信息表》。
在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不良倾向的,将不予录用。
5.4 录用审批程序
总经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的人选,并签发《录用函》。办公室负责向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发送《录用函》,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交下列资料: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合格证,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非应届毕业生必须)。
受聘人员应按时报到,办公室安排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办理工卡,领用电脑及办公用品,为新入职员工安装操作系统,工作用各类软件,设置邮件地址,开通邮件系统权限,并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具体流程如下:
对初次聘用的新员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2-6个月的试用期,具体的试用期限根据与该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时间挂钩。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员工入职时发放《员工手册》,所有人员都应正式同意并接受员工手册里的所有守则,对于违反者将予以惩戒。
部门经理负责对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考核,如不合格者,有权与该员工解除试用期劳动合约或延迟试用期限。
对录用员工应签署《员工手册保密协议》。
5.5 重要岗位管理
各部门应根据组织的业务要求,考虑技术性要求、保密性要求、业务依赖程度、可替代性等因素,明确本部门的关键工作岗位及任职要求,填报《信息安全重要岗位一览表》,报分管信息安全的公司领导批准。
对于调整/提拔到重要岗位的员工,在任职前应根据《信息安全重要岗位一览表》的任职要求,由办公室负责签署《人事异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