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顾客的产品要求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顾客合同、协议、订单,对于常规产品和非常规产品,公司采取直接在合同/协议上签字盖章和编写合同评审表的方式予以接收、确定和评审;
2、公司在《质量手册》3.2.3、3.2.4 对常规与非常规产品进行了定义,定义考虑因素全面适宜;
3、对于常规产品的评审,公司采取直接在合同/协议上签字盖章的方式进行评审,目前控制有效;对于非常规产品,生产部会同责任部门进行评审,记录在顾客要求登记评审表中;
4、评审内容包括价格、付款方式、物料满足情况、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技术要求、特殊要求的检测能力、交货期等,重点明确;
5、前 3 个月各抽查了 1 份订单,顾客要求明确,评审有效;
6、前 3 个月各抽查了 1 份订单,其评审生效后,由生产部按合同要求发给车间进行生产,抽查成品检验报告及发货单,可以证实评审是有效的;
7、产品交付后,未收到顾客的质量反馈,证明公司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基本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