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
(1)委托书
(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3)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5)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及现行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文本;
(6)企业产品标准评审单(会议纪要);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
(9)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如何组织企业标准评审
1、在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前应当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评审,标准评审原则上由企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负责组织。
2、专家组评审标准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应当由研发、生产、检验、销售等方面人员或企业外的技术人员组成(半数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余人员3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原则上不少于5人(要有明)。直接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3、标准起草单位提交专家组的评审材料:
(1)标准文本(送审稿);
(2)标准编制说明;
(3)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参考资料;
(4)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5)试验验证报告;
(6)企业实施该标准在设备、检验、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说明。
4、标准评审主要涉及:所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送审稿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具有相应的理由和相关影响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