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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垃圾分类执行,徐汇城管深入小区耐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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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短信群发徐汇短信平台徐汇短信公司

2019/7/29

 

  徐汇短信群发平台是江西晨露科技传媒有限公司开发而来的短信平台。江西晨露科技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具有10年行业经验,是一家专业从事“短信群发业务”综合型服务公司,主要向企业客户提供订单通知短信、验证码短信接口、企业独享短信通道、短信营销等服务。

    

  

2019年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垃圾分类”不再只是一个口号,它将在申城被正式纳入法治框架,标志着上海垃圾分类工作真正从前期准备转入实战状态,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

垃圾分类的好处非常多,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可以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60%以上。将可回收垃圾变废为宝,充分再利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徐汇城管坚持秉承钢性约束和柔性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拿出最认真的态度,最科学的方法,分类分步,有序推进,可持续、长期性的开展执法监管。

7月1日是新条例施行第一天,徐汇城管下属13支街镇执法中队和3支直属中队全员发动,进社区宣传垃圾分类,深入每个居民小区,为广大市民朋友讲解垃圾分类知识,现场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让“垃圾分一分,徐汇美十分”深入每个徐汇人心中。城管队员纷纷走街串巷,局领导带队实地走访居委,和居民一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发放宣传资料、亲切交流垃圾分类心得、并实地检查小区垃圾房。

7月1日新条例试行之前就有许多小区已经提前开始垃圾分类了,但是有许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比如分的不彻底,还是不明确有些垃圾应该怎样分类等。通过深入社区,徐汇城管和志愿者一起为居民提供义务指导,利用自身的力量和威严将垃圾分类的条例和施行深入居民内心,相信之后不管是监督检查的志愿者,还是每位居民都能更好更准确的做到垃圾分类。

徐汇城管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7月15日上午,按照市城管执法局统一部署,2019年“7·15城管公众开放日”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在位于徐汇区襄阳公园的主会场,徐汇城管与市局执法总队共同举办了垃圾分类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不仅在徐汇城管局机关层面开展,其下属的13个街镇的执法中队和3个局直属中队,都根据自身执法特点,制定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方案,通过法律宣传、现场咨询、参观观摩、座谈交流、便民服务等多种活动形式,更快地学到垃圾分类的小知识。

同时,新条例新知识的宣传不仅要向居民推广宣传,垃圾分类更是要从娃娃抓起。徐汇城管法宣团赴上海市科技幼儿园,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争做垃圾分类小天使”活动,让小朋友们初步了解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更好地促进小朋友们健康快乐成长。

活动中,法宣团播放了自制的垃圾分类宣传动漫,让小朋友们寓学于乐。俏皮可爱的动漫人物、情节丰富的动漫内容,赢得了小朋友们的阵阵掌声。随后,徐汇城管哥哥姐姐们用讲故事的形式,和小朋友们一起做垃圾分类游戏,分四大板块向孩子们讲解了“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日常生活垃圾应该怎么分”、“我们不要的垃圾去哪了”、“可回收物究竟是什么”,将抽象的法律常识贯穿于幼儿教学活动中,教育小朋友们从小遵纪守法,做有道德、守纪律的好宝宝,成为家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小小先锋。

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小朋友们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垃圾分类我先行,争做垃圾分类小达人”的种子,也让他们从小就明白知法懂法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通过“城管五进”、“社区工作室”、“城管公众开放日”等平台,徐汇城管将法治教育工作向低龄化延伸,秉承“学法要从孩子抓起”、“法治启蒙一个不能少”的理念,针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结合各个时间节点,围绕“谁执法谁普法”的行政机关普法责任制,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基本形成面向全年龄段青少年的普法机制。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们从小具备法律意识,不仅能促进整个社会形成懂法、尊法、守法的氛围,更体现出成年人对小朋友最真挚的关爱。

除此之外,为了更好的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7月9日,徐汇城管机动中队走进某酒店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现场检查及宣传教育。机动中队对该店已设置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进行现场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地方,当即责令整改,并将分类要求及如何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店家详细地解释说明。

当天,该酒店召集旗下多家门店的工作人员至现场参与此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并积极提出他们作为商家在《条例》实施中的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

机动中队在区局法制科的指导下,以教育宣传为主,以现场检查为辅,对该酒店多家门店的工作人员开展宣讲活动,现场解答他们在《条例》的实际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答疑,也让参与此次行动的队员们获益匪浅,为今后更好地运用《条例》进行执法提供了极大帮助。上海的垃圾分类刚刚开始,作为国际大都市,每天都有许多游客,因此酒店的垃圾分类相对更为困难,大部分都需要酒店的工作人员自行分类,所以宣传教育工作更为重要。

各个企业单位也是垃圾分类的重点关注对象,阶段性执法检查中不乏知名企业,包括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施,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管理义务等。

针对专项检查期间查处的存在违法情形的企业,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依法处罚,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采取综合监管措施,对辖区内多次违法受到查处的企业,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增加抽查频次、公示执法结果、向社会曝光违法行为等手段,形成有效震慑,维护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推进良好势头。

有力推进信息化监管工作,对原有的垃圾分类模块进行优化升级,结合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将全区被检查单位分成11大类,排摸录入5800余家企事业单位,按照每月50%比例开展检查,2个月全覆盖检查一次,对于不合格单位,自动提醒开展复查,整改未到位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征信惩戒或行政建议环节,全过程留痕。每次执法检查和处罚数据实时录入,形成包含各大行业的执法信息汇总,为分析、研判打下良好基础,同时也大大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盲目性,使执法检查针对性、操作性更强,让执法活动实现阳光透明。

徐汇城管严厉执法,针对生活垃圾执法检查情况,公开曝光6月5日至6月12日期间,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人名单。而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违反该法规,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管理责任人未分类驳运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将单位和个人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信息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一)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二)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针对生活垃圾执法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徐汇城管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以规范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施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垃圾分类是每个人的责任,作为居民,应全力配合城管的指导,落实每家每户的垃圾分类,从点点滴滴为共同的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来源:徐汇人民政府网  徐汇短信群发|徐汇短信平台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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