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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济宁广告装饰 汇金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2013-8-29 11:08:16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2)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妨碍社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6)含有、迷信、恐怖、、丑恶的内容;
  (7)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8)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