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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济宁三面翻济宁汇金广告资讯长沙县(经开区)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出台
2013-5-14 9:45:05

据相关媒体报道,为合理规范户外广告的投放以及进行正规化管理,近日,经过多次整合修改的《长沙县(经开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试行)》终于正式出台。从此将结束户外广告存在违规假设的时代。

城市中心禁设大型立柱户外广告

案例:位于栖霞路与开元路交会处的一处大型三面立柱户外广告,设置于道路中央绿化带内,两旁车辆川流不息,市民在广告牌下行走过马路,存很大安全隐患。经调查,该户外广告牌无审批手续,设置不规范,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且占用公共绿地。

最新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应严格控制设置大型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城市中心区域严禁设置,同时,大型立柱户外广告设施距离人行道、建筑物不得小于倒伏距离。

屋顶户外广告底部构架高度不超1 米

案例:位于星沙汽车站附近的一处4层高楼房顶部,一块高约4 米左右的户外广告牌十分显眼,经过长时间风吹雨淋,支架已锈迹斑斑,看上去摇摇欲坠。

最新规定:屋顶户外广告设施不得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不得超出被依附载体屋顶边线,底部构架高度不得超过1 米,同时应委托符合条件的安全检测机构对被依附载体进行结构安全检测,三层以下建筑物不宜设置。

绿地等公共区域禁设落地指示牌

案例:走进星沙一至六区,一些门店为招揽生意,擅自在人行道上摆放着落地灯箱,不仅有损市容,还影响出行安全。对于该类违章指示牌,城管部门发现一处即取缔一处。

最新规定:除商业区、商务性建筑物外,严禁在市政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设置落地指示牌,设置于经营、办公场所或商务性建筑物周边的落地指示牌,不得超出其用地红线范围,不得在距离建筑物20 米范围外设置。《长沙县(经开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试行)》的出台,将对该区的户外广告规范带来有力的政策措施,为市民营造一个规范安全的城市形象树立了权威的形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