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包括治安警察,法律事务,两个分支专业。
培养目标:
1、本专业培养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为基层一线工作岗位输送具有法律知识,法律咨询、民事纠纷调解、民事诉讼代理、中小企业法务等职业能力,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基层一线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准确辨认法律关系能力、逻辑分析及推理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能正确解决常见的法律问题,勤恳、踏实,服务于经济和司法领域的应用型、辅助型法律服务人才。
主要课程:公安基础理论、公安管理、管理心理学、公安秘书学、公安信息学、警察公共关系、计算机应用、公安应用写作、警察心理健康教育、治安管理基础、治安案件查处、乘警勤务、刑事侦查、刑事技术、刑法、刑事诉讼法、铁路站车查缉战术、警体(擒敌、射击等)、驾驶训练等课程。
就业方向:毕业后主要服务于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也能够胜任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刑事司法、行政执法等管理工作。
就业类招生计划
类别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名额 | 学制 | 学历及职业书 |
司 法 警 官 类 | 01 | 治安警察 | 60 | 3 | ★全日制统招大专毕业证 ★散打教练证书(自愿) ★机动车驾驶证(自愿) |
02 | 法律事务 | 80 | 3 |
说明:1、全国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生。 2、报名条件:(1)年满16周岁;(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性格开朗;(3)身高:女156—172厘米、男163—182厘米。 (4)双眼矫正视力在E形表上不低于4.8;(6)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7)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慢性病史、传染性疾病,无劣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