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报告/办理收费那种标准
曾经理 13590461208承接全国业务
本公司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检测项目齐全,是一个具有第三方见证检验资质的大型、综合性检测单位。是业内的检测、鉴定、认证机构,专业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测量勘察,房屋质量检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隔震减震,地震安全性评价,建筑能源审计,能效测评,工业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检测和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在工程技术服务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公司环境舒适,设备齐全,设有综合部、工程部、市场部、客服部、行政部和财务部等部门,工程部设多个鉴定组。
房屋承重构件, 如墙体、梁、板、柱的承载力是决定增层或改建增加荷载的决定因素, 因此, 在房屋鉴定中, 必须详细检测墙体材料的强度及钢筋砼构件材料强度、配筋。无论有无原房屋设计图, 都必须进行该项目工作, 这样可以防止施工变更等发生鉴定错误。下面提出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2.1 原房屋承重构件材料强度, 必须在原有房屋承重构件上取样试验或现场无损检测汇中获得。例如, 对于砖承重墙, 砖强度必须在现场取样, 通过抗压试验获得, 墙体砂浆和砼承重构件, 可以通过回弹法等测得砂浆或梁、板、柱砼材料强度, 不要根据原房屋设计图取值( 但可作为参考) , 而后根据实测值换算成我们构件承载力验算时需要的设计强度。
2.3 砼、梁、板、柱的配筋检测
对在原有房屋增层改建时, 钢筋砼梁、板、柱的承载力计算前, 无论原房屋有无图纸都应该进行钢筋检测, 用钢筋扫描仪测得配筋情况,有图纸, 少测一些, 作为核对, 无图纸时抽测有代表性的构件要多一点, 使鉴定符合现状。另
外, 要采用好的钢筋扫描仪, 因为差一些的无法准确检测梁多排配筋和制作负弯矩配筋。
3 关于厂房维护墙基础承载力鉴定
20 世纪60 年代、20 世纪70 年代的单层厂房围护墙及基础梁是否可以保留, 要求进行基础梁承载力鉴定。而原房屋围护墙基础梁是按全国通用图集G320,《钢筋混凝土基础梁》选用的, 图集基础梁配筋只考虑基础梁自重和1/3基础梁跨度的墙高自重荷载, 而且按受弯构件配筋。《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3- 2001), 对于基础梁及围护墙, 可以当作自承重墙梁计算,而且按偏心受拉构件配筋。我们试算过一围护墙简支基础梁配筋, 前者配筋少, 后者配筋多。但我们认为仍可按前者提供鉴定结论。因为使用几十年, 安全没有问题, 实际上两种方法都考虑了砌体结构与基础梁组合的拱作用。
构鉴定过程:
结构检测是既有建筑物鉴定与加固改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该项工作的基础。没有检测的数据,则鉴定与加固改造工作也难以顺利实施。有了检测结果,结构存在的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来,可减少工作的失误,减少不必要的工程成本。
结构安全鉴定工作主要内容:
1.建筑物设计文件、场地测量和程勘察报告、施工质量验测证明资料调查;
2.建筑结构基本情况勘查;
3.结构使用条件、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环境类别调查核实;
4.结构布臵、结构体系和构造检查分析;
5.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检测结果分析;
6.结构构件材料性能检测结果分析;
7.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大跨度构件的挠度验算和悬挑构件抗倾覆验算;
8.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进行抗震鉴定;当有专门要求作抗震鉴定的,尚须在报告中作专项分析;
9.结构安全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
房屋检测鉴定方案的确定:
一、房屋的分类: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分为I类:
(1)具有有效设计资料,房屋建筑使用用途与设计相符,房屋建筑状况较好或一般;(2)具有有效设计资料,曾进行过结构或建筑设施设备、线路、管道改造但改造资
料完整,房屋建筑状况较好。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分为Ⅱ类:
(1)无有效设计资料;
(2)虽然具有有效设计资料,但是进行过结构或建筑设施设备、线路、管道改造、或改变房屋建筑使用用途、或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相应的改造资料缺失或房屋建筑状况一般;
(3)虽然具有有效设计资料,但是房屋建筑的状况较差;
(4)毗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可能或者已经受到影响;
(5)建筑设备与相应管道使用20年以上;
(6)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及火灾、爆炸、碰撞、振动等外部事故影响,出现结构或建筑设施设备、线路、管道损伤等。
二、房屋检测鉴定方案的确定:
1确定为Ⅰ类的建筑分部,应在收集资料、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和使用人调查、查看现场的基础上,按本规程对地基基础、建筑结构、建筑构件与部件的要求分别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简单量测;对建筑防火、建筑防雷和建筑设施设备、线路、管道的日常检查和特定检查资料进行核查和对现状损伤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评估期内进行过结构或建筑设备改造的房屋建筑,应核查检测鉴定报告和改造设计及验收的资料。依据检查和简单量测结果综合给出各建筑分部安全评估结论。当所收集的资料和检查项目还不足以做出评估结论时,应补充检查和再进行必要的补充量测。
2 确定为Ⅱ类的建筑分部,应进行专项检测鉴定,并根据检测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3.1.5 房屋建筑第二次及其以后的安全评估,应依据前一次的安全评估资料和日常检查维修资料等进行现场状况检查,可不进行结构体系、结构布置和构造的检查;但在安全评估周期内进行改造的房屋建筑,应对改造所涉及结构或建筑设备部分等按次的安全评估要求进行,并应重点进行下列方面检查:
1 结构变更与建筑设备改造应有经过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资料、专业设计与施工验收的完整资料,并核查结构变更竣工图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
2 结构遭受灾害后,应有经过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和正规加固设计与施工验收的完整资料,并核查结构竣工图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
3 检查核实使用荷载的大小和分布,包括原设计荷载和因改建或变更用途引起实际荷载的改变情况;
4 检查结构体系和结构布置改变后的合理性、质量缺陷、变形和损伤;
5 对于建筑设备改造建筑分部应核查建筑设备改造设计、施工验收资料和设备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