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房屋墙体承载力不足的解决办法
砌体结构在使用一段年限后,经常出现墙体的承载力不足等情况。
根据对历史建筑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认为:增设扶壁柱加固、外加钢筋网-砂浆层加固、外包混凝土加固砖柱、外包钢加固等适合砌体结构房屋的加固处理。
一、增设扶壁柱或构造柱加固
增设扶壁柱加固属于增大截面法的一种,当窗间墙或承重墙承载力不够,但砖砌体尚未被压裂,或只有轻微裂缝者,可采用此方法加固来提高砌体结构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常用的扶壁柱有砖砌和钢筋混凝土两种,其优点是施工工艺简单,造价低,但承载力提高有限。
二、外加钢筋网-砂浆层加固
外加钢筋网-砂浆层加固法简称面层加固法,是采用钢筋网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层外包于砌筑墙体的两面(或单面),由于通常对墙体作双面加固,所以加固后的墙俗称为夹板墙。夹板墙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墙体的承载能力和抗侧刚度,以及改善墙体的延性。
三、外包混凝土加固砖柱
外包混凝土加固法属于复合截面加固法的一种。
其优点是:施工工艺简单,应用性强,加固后砌体承载力有较大的提高,特别适用于砖柱的加固;其缺点是:现场施工的湿作业时间长,对生产生活有一定影响,且加固后建筑物净空有一定减小。
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砖柱包括单侧、两侧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简称侧面加固)和四周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三种情况。
四、外包钢加固
外包钢加固法属于传统的加固方法。
其优点是:不损坏原砌体,施工速度快,现场工作量和湿作业少,受力较可靠,适用于不允许增大原构件截面面积,却又要求大幅度提高截面承载力的砌体柱及窗间墙的加固。
外包钢加固按型钢与原砌体之间的粘结程度分为湿式外包钢和干式外包钢。当型钢与原加固柱之间用乳胶水泥或环氧树脂粘贴能确保结合面得剪力传递时,称为湿式外包钢加固;当型钢与原柱间无任何连接,或虽填有水泥但不能传递结合面的剪力时,称为干式外包钢。
浙江固泰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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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1、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鉴定;
2、房屋建筑抗震性能鉴定;
3、房屋建筑灾后(地震、灾等)受损鉴定;
4、房屋建筑改造(如加层、结构改动等)可行性检测鉴定;
5、超过设计基准期建筑继续使用鉴定;
6、房屋建筑改变用途和使用条件鉴定;
7、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
8、房屋建筑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9、房屋使用中发现安全问题鉴定;
10、房屋建筑耐久性和适用性出现问题鉴定;
11、房屋建筑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安全鉴定;
12、有安全隐患的建筑检测鉴定;
13、建筑结构振动检测与监测;
房屋承载力检测
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办法如下:
1、修复
购房者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小,如果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购房者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也称继续履行。
2、解除合同,退房
购房者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大,不能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的办法解决问题的,也就是不能继续履行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购房者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3、可要求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房屋不合格,购房者不论是请求实际修复还是解除合同(退房),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在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与履行行为之外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
4、追究侵权赔偿责任
商品房的侵权责任,就是因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蚀、腐朽等等而致人损伤或致物损害的,受害人或购买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在与开发商协商违约或者赔偿问题时,买房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建议在维权时,能够有专业律师的陪伴,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出现,使得维权之路能够顺畅。
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该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