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4.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5.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企业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6.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的批准文件。
7.涉及厦门市人民公布的《商事登记保留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含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