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
条件:申办人需提供如下申办材料:
1、企业标准登记备案申请表(附表)(1份)
2、企业标准纸质文本(5-10份),电子版标准文本(1套);
3、企业标准编制说明(1份);
4、企业标准验证报告(1份);
5、企业标准审定意见及专家签名单(1份);
6、登记、备案的企业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各1份)。
标准:申办人提供的申办材料齐全,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规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必要时,到企业检查其按标准组织生产情况及和检验能力。
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然后转入审定程序。
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但要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相关权利、
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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