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芯四网合一配线柜,360芯四网合一配线柜
按6.4中要求安装试验光缆,并在距离光缆出口50cm处按2.6规定对光缆进行扭转,先扭转90o,在该位置保持1min后回到起始位置,在相反方向重复同样的操作,完成一个循环,共扭转3个循环。试验结束后,检查光缆固定处及固定装置,应符合5.4的要求。
密封性试验
分纤箱箱体属于GB4208标准中第13.4宁波宏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条规定的第二种类型壳体。按GB4208中第13.4条、13.5条和14.2.5条进行,试验后箱体内无进水痕迹。
燃烧性能试验
按YD/T 694中6.16条的规定进行。
环境条件试验
低温试验
将样品置于试验箱内,试验条件按5.9(1)的要求,试验程序按GB/T 2423.1中“试验Ab”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在标准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1h,进行测试。
高温试验
将样品置于试验箱内,试验条件按5.9(2)的要求,试验程序按GB/T 2423.2中“试验Bb”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在标准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1h,进行测试。
湿热试验
将样品置于试验箱内,试验条件按5.9(3)的要求,室外型试验程序按GB/T2423.4标准中“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室内型试验程序GB/T 2423.3-2006中规定的“试验Cab”进行,宁波宏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结束后在标准的大气条件下恢复2h,进行测试。
振动试验
将样品置于振动台上,试验条件按5.9(4)中要求,试验程序按GB/T2423.10的方法进行试验,其中应在两个垂直方向上承受振动,方向之一与连接器公共轴线方向平行。
盐雾试验
将样品置于试验箱内,试验条件按5.9(5)中要求,按GB/T2423.17“试验Ka”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束时立即取出试件用清水冲洗,不能破坏腐蚀点状态,清洗后在标准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2h,进行测试。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试验
对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有要求时,宁波宏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分纤箱组成材料应符合SJ/T11363规定的均匀材料(EIP-A类)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要求。
检验规则
总则
产品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除外观与结构、功能要求为100%检验,其余按GB/T 2828.1殊检查水平为S-1,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箱体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个数计,跳纤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芯数计,光分路器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个数计,光纤终接装置和光纤存储装置按个数计,AQL值B类不合格为:2.5;C类不合格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