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学校抗震性能检测、珠海斗门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珠海房屋加层、扩建、改造安全性检测鉴定

珠海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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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仲达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是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资质证号:穗白建筑检证字01002号。

公司具备房屋使用安全鉴定资质,资质证号:穗房鉴备证字006号。公司已通过国家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号为201919024204,计量认证参数涵盖:基坑监测、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及建筑材料检测等。

公司已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协会核发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乙级评定证书》及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核发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甲级评定证书》。

  公司是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理事单位、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监事单位、中国物业协会房屋安全鉴定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广州市检验检测与认证行业协会监事单位。

  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秉承科学公正、严谨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规范及技术规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在广州、江门、中山、佛山、韶关、江西赣州等地开展了多项业务,鉴定了大量的工业及民用建筑。在所有鉴定工程中,无鉴定事故或因鉴定结果不准确而导致鉴定纠纷。此外,还多次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房屋安全应急抢险鉴定及房屋安全解析。 公司2016年~2020年连续五年荣获“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单位”。2016年~2020年连续五年荣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2021年荣获佛山市顺德区勘查设计咨询协会“企业”称号。此外,还荣获其他多种多项荣誉表彰。

  公司凝聚及培养了大量房屋安全鉴定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人才,公司现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人,高级工程师4人,建筑结构工程师10人,助理工程师7人,持有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员证21人,持有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协会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27人。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主要内容有:

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调查和检测、结构分析和校核、构件的鉴定评级、结构系统的鉴定评级、工业建筑物的鉴定评级、工业构筑物的鉴定评级、鉴定报告。

主要技术内容是:1.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增加了管道支架、钢筋混凝土冷却塔、锅炉钢结构支架、除尘器结构等构筑物的鉴定项目;2.增加了结构单元可仅作安全性鉴定的情况、结构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原则和方法;适当提高了鉴定单元安全性和可靠性二级标准;3.增加了高温环境和振动荷载的调查检测方法,补充了钢结构材料检测评定方法;4.对结构构件分级标准c、d级界限指标进行调整;增加了钢结构构件连接安全性评定方法和腐蚀钢构件检测评定方法;5.对上部承重结构构件集、计算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比例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了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评定应遵循的原则;补充围护结构系统中混凝土和金属围护结构屋面的使用性评级;6.附录B修改为“工业大气环境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剩余寿命评估”,附录C修改为“钢构件腐蚀的检测”,增加了附录D“钢吊车梁疲劳性能评定”。

一、基本规定、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

1)【自2022年4月1日起废止】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2 使用用途或环境改变时;

3 进行结构改造或扩建时;

4 遭受灾害或事故后;

5 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2)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可靠性鉴定:

1 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2 需要进行较大规模维修时;

3 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

3)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可进行专项鉴定:

1 结构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2 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3 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4 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响时;

5 结构需要进行长期监测时。

4)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1 各种应急鉴定;

2 国家法规规定的安全性鉴定;

3 临时性建筑需延长使用期限。

5)鉴定对象可以是工业建筑整体或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亦可是结构系统或结构构件。

6)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工业建筑的使用历史、当前的技术状况和今后的维修使用计划,由委托方和鉴定方共同商定。对鉴定对象不同的鉴定单元,可确定不同的目标使用年限。

二、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

1、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宜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2、 可靠性鉴定程序

1)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应由委托方提出,并应与鉴定方协商后确定。

2)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3)①查阅原设计施工资料,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及施工洽商记录、竣工资料等;

②调查工业建筑的历史情况,包括历次检查观测记录、历次维修加固或改造资料,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事故处理以及遭受灾害等情况;

3、考察现场,应调查工业建筑的现状、使用条件、内外环境、存在的问题。

4)鉴定方案应根据鉴定目的、范围、内容及初步调查结果制定,应包括鉴定依据、详细调查和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工作进度计划及需委托方完成的准备配合工作等。

5)详细凋查和检测宜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①调查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中的不利因素;

②检查结构布置和构造、支撑系统、结构构件及连接情况;

③检测结构材料的实际性能和构件的几何参数,还可通过荷载试验检验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性能;

④调查或测量地基的变形,检查地基变形对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系统及吊车运行等的影响;还可开挖基础检查,补充勘察或进行现场地基承载能力试验;

⑤检测上部承重结构或构件、支撑杆件及其连接存在的缺陷和损伤、裂缝、变形或偏差、腐蚀、老化等;

⑥检查围护结构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

⑦检查构筑物特殊功能结构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

⑧上部承重结构整体或局部有明显振动时,应测试结构或构件的动力反应和动力特性。

6)可靠性分析应根据详细调查和检测结果,对建筑的结构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进行结构分析与验算、评定。

7)在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过程中发现调查检测资料不足时,应及时进行补充调查、检测。

8)可靠性鉴定评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可靠性鉴定评级宜划分为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三个层次,单个构件应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

②?可靠性鉴定的规定进行评级,安全性分为四级,使用性分为三级,可靠性分为四级;

③结构系统和构件的鉴定评级应包括安全性和使用性,也可根据需要综合评定其可靠性等级;

④可根据需要评定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也可直接评定其安全性或使用性等级。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及项目内容

注:1 工业建筑结构整体或局部有明显不利影响的振动、耐久性损伤、腐蚀、变形时,应考虑其对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使用性的影响进行评定。

2 构筑物由于结构形式多样,其特殊功能结构系统可靠性评定应按本标准第9章的规定进行,但应符合本表的评级层次和分级原则。

9)专项鉴定可按可靠性鉴定程序进行,其工作内容应符合专项鉴定的要求。

10)可靠性鉴定及专项鉴定工作完成后应提出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的编写应符合本标准第10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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