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项目申报

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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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政府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而设立,资金主要支持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领域相关新兴技术或产品的研发、产业化、人才培养等。

项目支持范围主要涵盖:基础服务业(芯片设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领域)、应用服务业(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数字内容、电子商务、移动生活领域)、新兴产业(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网络安全领域)、新业态及模式(网络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领域)四大类。

申报项目类型:

产业培育项目、研发创新项目、产业服务体系项目、奖励项目。

一、产业培育项目

1、引进全球和国内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项目;

2、省级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和50强软件企业产业项目;

3、省级“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

二、研发创新项目

4、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主要申报方向)

指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或主营业务年收入 1000 万元以上,并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通信网络、智慧终端、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虚拟现实、柔性电子等数字技术领域的产业化项目;

5、获得创造技术发明专利并实现产业化项目;

6、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标杆项目;

三、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7、数字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项目;

四、奖励项目

9、进入全国新一代信息技术百强企业奖励;

10、软件和信息服务盈利企业营收突破奖励;

11、工信部数字产业类试点示范项目奖励(含工业互联网APP解决方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项目、制造业“双创”项目等);

12、和省级数字产业专业大赛或评选获奖企业奖励;

13、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数字技术领域标准奖励。

申报资金根据公司研发实施项目的投入成本来计算,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资金的20%,补助金额一般是在30-200万元区间范围内,获补30或50万元的情况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