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产地证(当天出具)

中澳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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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第1栏: 注明中国或澳大利亚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

第2栏:注明生产商(如已知)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如证书中包含不止一个生产商的货物,应列出其他生产商的详细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如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其信息保密,可注明"应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要求可提供"。如生产商即为出口商,请在栏中填写"同上"字样。如生产商未知,可在栏中注明"未知"。

第3栏: 注明中国或澳大利亚进口商(如已知)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

第4栏: 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如已知),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编号以及装货和卸货口岸。

第5栏:本栏可填写客户订单编号或者信用证编号,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事项。如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应在本栏注明的经营者名称、地址及国家等信息。

第6栏: 注明商品项号,项号应不超过20项。

第7栏: 如有唛头及编号,则注明包装上的唛头及编号。

第8栏:详细列明包装数量及种类。详列每种货物的货品名称,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时加以识别。货品名称应与上的描述及货物的协调制度描述相符。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当商品描述结束时,加上"***"(三颗星)或"\"(结束斜线符号)。

第9栏: 对应第8 栏中的每种货物,填写协调制度税则归类编码(6位)。

第10栏: 对应第8栏中的每种货物,根据下表的指示填写其适用的原产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