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0年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

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和我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均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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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我州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建筑机电、建筑结构、建筑水电、建筑装饰、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城乡规划、道桥、暖通、防护防化、给排水、勘察设计、燃气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园林绿化、园林设计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和我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均可申报。

初聘的程序是什么? 1、符合初聘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并写出考核报告;3、市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职改)部门审批;县(区)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县(区)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区)人社(职改)部门审批,并报市人社(职改)部门备案。全市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职改)部门审核,报市人社(职改)部门审批,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4、参加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按上述程序和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区)人社(职改)部门审批。 5、无主管单位人员,按上述程序和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区)人社(职改)部门审批。

什么时间申报?

初聘工作一年四次,每季度末月15日-25日为初聘的申报与受理时间。

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规范地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须贴近期免冠照片;填写该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各县(市)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各县(市)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1.坚持服务发展。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坚持遵循规律。遵循工程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和不同发展阶段职业特点,建立科学分类、合理多元的评价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减少急功近利、浮夸张扬,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的制度环境。

3.坚持科学评价。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分类制定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工程技术人才多出原创性高水平成果。

4.坚持开放创新。立足我国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充分借鉴国外人才评价创新做法,积极推动工程技术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工程技术人才的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水平。